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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课堂教学规范和严肃课堂教学纪律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进一步维系课堂教学秩序,整肃课堂教学纪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现重申若干课堂教学规范和纪律,要求各系(部)近期召开全体教师大会,通告全体教师遵照执行。

一、任课教师要管教管导,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1、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必须对课堂内的上课秩序、课堂纪律、教学内容、教学质量负责。

2、教师上课须遵循学校教学计划规定,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及教学进度实施教学,并携带授课计划、教案、教材、学生名册等进入课堂。

3、教师须依据课表在规定的时间和教室组织课堂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停课、调课或私自请他人代课。

4、教师进入课堂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举止得体;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提前5~10分钟到达上课地点;按时上下课,不得提前下课;课堂上要关闭通讯工具;上课期间不得离开教室,或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

5、教师上课时应精力充沛,精神饱满,除身体原因外不得坐着上课;上课要讲普通话,用规范文字;语言精练、生动、流畅,有感染力;板书(含多媒体)工整,设计合理,能有效地利用各种教学媒体。

6、在保证达到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教师可根据需要适当介绍、评述不同的学术观点以开阔学生眼界,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但不得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宣传错误的思想和观点。

7、教师要严格课堂纪律,维护课堂教学秩序,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加强教室座位安排与管理,对合班大课应分班划定座位;加强对学生考勤,清点学生人数,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学生所在系;学生无故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1/3者,教师应取消其该课程的考核资格,课程成绩以零分计算;对上课睡觉的学生,教师要及时提醒和制止,凡上课睡觉学生比例超过班级学生人数30%,而教师未及时提醒和制止的,教学质量考核直接定为C等;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教师可在课程总成绩中扣除一定的分数,直至取消考试资格。

8、在组织体育课、上机课、多媒体课、实习实训课时,教师要严格管理,在组织教学上多做工作,课堂的内容要丰富充实,要控制好学生人数,控制好上下课时间,杜绝学生散乱、不上课和早下课现象。

9、教师要积极配合学生处做好“课堂禁止学生玩手机”和“校园禁烟”活动,点名结束后要求学生统一将手机放到手机专用存放袋,对学生课内玩手机和课内外吸烟现象及时批评制止并切实做好表率作用,不在教室、走廊等公共场所吸烟,违者将由系部进行专门谈话。

10、教师须重视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讲授进度与讲授方法,力求使“教”与“学”两方面协调一致,教学相长。

二、教学系部要狠抓落实,维护好正常的教学秩序

1、各系(部)要做到领导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监控到位。系(部)负责人是本单位教学的第一责任人;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形成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舆论氛围;认真制定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制度和措施;充分发挥任课教师在加强课堂教学规范和课堂教学纪律建设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主体作用。

2、各系(部)要做好日常教学检查工作,及时了解本系(部)课堂教学纪律情况,对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教师和学生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对经过教育仍无改正并达到处分程度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优良的教风学风是确保教学工作规范的基础,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保证。本期教务处将进一步加强教学检查力度,对教学检查、学生信息反馈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核实,相关违纪违规人员将按《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进行处理,并纳入系部的量化考核。希望各教学单位务必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作为日常工作大事,常抓不懈;希望广大教师、学生从自我做起,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